熊孩子打赏主播,在什么情况下可追回
日期:2022-08-13
案件缘由
近日,刘先生查看自己的银行卡消费账单时,发现有五万元竟不翼而飞,本以为是遭不法分子盗刷,报警后才得知,“偷”走钱财的居然是自家刚满10岁的“熊孩子”。
原来,刘先生的儿子常常会用刘先生的手机观看网络直播。一次,在刘先生输入手机支付密码付款时恰好被儿子看到,并记下了。之后,观看直播时,刘先生的儿子看到有人为喜爱的主播刷“火箭”,便也跟风操作,前前后后打赏了主播五万余元。
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刘先生立即联系了直播平台,要求其归还被儿子打赏出去的五万余元。几次交涉未果后,刘先生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该平台告上法院。经法院调解,该直播平台全额返还了刘先生儿子打赏出去的钱财。
现身说法
近年来,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和游戏行业的蓬勃发展,未成年人通过父母手机巨额打赏主播和进行游戏充值等事件可谓层出不穷。对此,法律上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刘先生的儿子今年十岁,打赏主播五万余元这样的行为明显不符合孩子的年龄与心智程度。因此,只要刘先生能证明儿子的打赏行为确实没有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和追认,完全可以要求直播平台返还相应的款项。
读法心得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能听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说法,它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简单来说,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其实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自由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水平相当的民事活动;超出范围的其他民事活动,则需要征求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直接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总而言之,家长一定随时注意自己的消费记录和交易信息,一旦发现支付工具出现非自己操作的支出,立即冻结账号,必要时可报警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徐晓明陈尔曼(上海)律师团队13817022048 1391706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