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股权纠纷

股权纠纷

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如何确认?

日期:2022-08-15

  公司股东中存在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情形,并不少见,一般情况下,都能相安无事各司其职,但是当实际出资人想转为显名股东,或出现挂名股东擅自质押转让股权等情况时,就会极易发生股权归属纠纷,需要在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谁拥有公司股权。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实际出资人要确认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实际出资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隐名股东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实际出资人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实际出资人持有股权。

  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实际出资人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股权后,实际出资人不一定就能成为公司股东的,根据《公司法解释三》规定,还需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才行,否则实际出资然只能确认拥有股权及相应的收益,不是当然就能成功公司股东的。

  当然了,在实践中,影响股权确认的因素很多的,不管对挂名股东还是实际出资人,实际情况不同,得出的结果甚至是截然不同的。倘若有此需要的,建议先向专业公司法律师咨询后,妥善处理,避免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