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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工程合同承包人发生哪些情况视为违约?

日期:2022-08-15

现今工程违约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尤其是对建筑工程发包人而言,要是承包人违约的话,时常会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完工,从而引发一系列的负面影响,造成很大的损失。那么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发包的哪些情况会被视为违约呢?

建筑工程承包人违约的情况

在实践中,建筑工程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很多,不一而足,其常见的违约情况,有如下三种: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如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指定施工材料的,也是违约。

因而,要判断建筑工程承包人违约的,既要看建筑工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又要看承包人实际实施了哪些违约行为,才能判断承包人是否违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自行无法认定承包人是否违约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详细咨询,由律师结合实际情况和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分析,妥善处理。

那么如果承包人违约的话,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而,建筑工程承包人违约的,必然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践中,承包人违约的一般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3)防止损失扩大责任。承包人由于地震、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违约的,应该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的方式防止损失扩大,要是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没有采取防损措施的,或不能提供证明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并不是就是完事了,还要看合同履行的情况,承包人与发包人都可能会出现违约的情况。这时,守约方就要及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了,要是情况复杂或损失金额大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争取最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