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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案例分享】串通投标罪,获不起诉决定——一起对串通投标案的成功辩护

日期:2022-10-20

 案情简介
       20204月份,某园林公司以6千万中标某工程,但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行为,涉嫌串通投标犯罪。20201030日,某公安分局以王某119人涉嫌串通投标罪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0年11月6日,王某2委托本所陈志祥、程描忠律师作为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对案情有了深入了解。辩护人认为该案定性准确,但认为王某2的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不予起诉的条件。但鉴于案件承办人多次沟通由于该案涉及人数众,不同意辩护人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为了争取承办人采纳辩护人不予起诉的意见,辩护人及时调取了案涉工程项目的相关招投标材料,调查发现案涉项目的中标价远远低于招标的标底价,尽管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并未给招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而社会危害性极小。该材料调取后,辩护人将该材料及时提交给承办人,并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最终,争取了承办人员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对王某2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辩护意见

     1、辩护人通过查询得知涉案项目概算为7780万元,而中标价为6100万元,王某2按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要求设定报价,投标价远低于招标预算,招标人的实际利益并未实际受损,因而王某2的串通投标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

      2、王某2在该案属于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属初犯、偶犯,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最终人民检察院对王某2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陈志祥律师,中共党员,华东师大学毕业,法学学士,1996年从事专职律师执业。现为安徽振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共合肥市律师行业包河区联合支部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安徽省小微企业商会监事会主席/新闻发言人/法工委主任,安徽省“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安徽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专家库成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委员。
      程描忠,安徽振徽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一直专注于公司纠纷、劳动工伤、家事纠纷、刑事辩护及非诉业务。“信任是法律的根基,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让自己满意,让当事人满意”是程描忠律师始终坚持的执业理念。